11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 新闻资讯> 地市动态 > 正文

厦门市修订医保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usa.fjsen.com 2018-11-19 10:15:4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讯 (记者 沈伟彬) 近日,厦门市修订出台《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结算遵循“总额控制、质量管理”原则,按照“年初总额预算、按月审核预付、年终考核决算”方式,采用分值付费办法结算。

《办法》调整了风险调剂金的使用范围及划拨比例,明确风险调剂金将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承担大批量急、危重参保病人救治任务等特殊情况,及医保政策范围内合理超支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增加,超过分配总额时的调剂补偿。年度住院风险调剂金从当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中划出2%确定。此外,《办法》还进一步健全了“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住院医保费用实际发生额与分值付费医保费用控制额度的比例关系,分段确定结算金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超过分值付费医保控制额度时,超额在100%-110%的部分,将按60%的分担比例,由年度住院风险调剂金支付;年度住院风险调剂金不足时,各机构的分担金额按比例折减;超过110%的部分,将不予支付。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资讯要闻
更多>>本委动态
更多>>通知公告
更多>>地市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