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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政策解读

usa.fjsen.com 2018-04-26 15:12:5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来说两句

四、《目录》包括哪些设备?

(一)甲类管理目录。包括:

1.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利用加速器产生的粒子束(质子或碳离子)放射治疗肿瘤的大型装置。资金投入巨大、运行成本高,是迄今价格最昂贵的医疗设备。临床应用实践不多,应用技术和方法仍在探索和改进,使用技术和多学科配合要求特别高,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坚实的肿瘤临床诊治和科学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放射治疗、医学物理、放射防护和工程维护等专业技术力量和配套设施设备,才能保障使用安全。世界各国均对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配置使用持审慎态度,严格配置使用管理。

2.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是由正电子发射显像仪(PET)与磁共振成像仪(MR)融合而成的大型功能代谢与分子影像诊断设备,用于肿瘤诊断、分期和再分期、疗效评估,预后评估以及神经和心脏疾病诊断。应用技术复杂,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关键技术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临床特有优势还需积累大量临床病例进行验证,尚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条件。

3.高端放射治疗设备。集成了影像引导、人工智能控制、高精度、高剂量率等多种精确放疗技术的放射治疗设备。应用难度大,临床风险高,对多学科综合能力要求严格,使用机构必须具备较强放射治疗基础、具有高水平的放射治疗医师和物理师才能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

4.首次配置的整台(套)单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

(二)乙类管理目录。包括:

1.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含PET)。正电子发射显像仪(PET)和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融合而成的大型功能代谢与分子影像诊断设备,主要用于肿瘤的诊断、分期和再分期和疗效评估以及冠心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的诊断。

2.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一类微创自动化手术设备,主要用于胸腔、腹腔、盆腔和心肺等部位的精细外科手术。与开放性外科手术和普通腔镜手术相比,耗材专用且昂贵,技术要求高。

3.64排及以上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主要用于全身各系统的影像检查,对胸部、腹部、盆部疾病和颅内占位性病变具有较高诊断价值。不同规格型号设备性能、价格等差异较大。

4.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MR)。主要用于全身各系统的影像检查,对颅脑、脊髓、心脏和大血管、关节、骨骼、软组织、腹部及盆腔部位实质性脏器疾病诊断具有优势。不同规格型号设备性能、价格等差异较大。

5.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包括用于头部、体部和全身)。一类利用伽玛射线放射治疗肿瘤的设备,使用大分割剂量治疗,临床风险较高,应用技术难度大,有严格适应症,医疗机构和使用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条件。不同产地和规格型号设备价格差异大。

6.直线加速器。利用X线放射治疗肿瘤的大型设备,应用技术复杂,具有一定临床风险,医疗机构和使用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条件。不同产地和规格型号设备性能、价格差异较大。

7.首次配置的整台(套)单价在1000-3000万元人民币间的大型医疗器械。

五、《目录》作了哪些调整?

与配置管理方式调整前的“十二五”管理目录相比,《目录》中的甲类管理目录由12个减至5个,其中,考虑应用范围狭窄、临床需求小、技术更新淘汰等因素,将2个(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306道脑磁图)调整出管理目录;考虑技术发展成熟、价格下降、临床需求和同类产品发展替代等因素,将6个(X线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的普及型、TrueBeam/Truebeam STX和Axesse型直线加速器)调整至乙类管理目录;考虑高技术、高风险和高价格,促进竞争等因素,将5个(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HD和HDA两个型号、Edge和Versa HD两个新型号直线加速器)归并为1个。同时,将首次配置大型医疗器械纳入甲类管理目录的价格低限由5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乙类管理目录由5个调整为7个,其中,原甲类目录中的3个(X线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和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调整为乙类管理目录,将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的普及型和TrueBeam/Truebeam STX和Axesse型直线加速器调整入乙类管理目录中的直线加速器;考虑技术发展、价格、临床需求和同类产品发展替代等因素,将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调整为64排及以上CT,将磁共振成像系统(MR)调整为1.5T及以上MR;考虑临床应用规范、配置需求低和临床诊疗需要等因素,将2个(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和X线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调整出管理目录。同时将首次配置的1000-3000万元人民币间大型医疗器械纳入乙类管理目录。

总体看,许可设备目录减少30%,按“十二五”配置数量,需要许可设备的数量减少65%。

六、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有哪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680号,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与合理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提出了包括《目录》在内的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的“1+5”管理框架,即1个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加5个配套制度办法,分别是1个管理目录、1个配置使用管理办法、1个配置实施细则、1个“十三五”配置规划和1个配置审批与监管平台,对今后一段时期构建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的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做出制度规定,聚焦重点,细化措施,着力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配多少”、“配在哪”等问题。目前其他配套管理文件正按程序报批中。

相关链接: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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