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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四项制度”完善生育服务证管理

usa.fjsen.com 2015-09-30 17:24:49   来源: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9月30日讯(通讯员 兰永忠)4月份以来,长汀县通过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取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后,群众办证服务质量不下降,工作不滑坡。

一是强化信息收集,建立挂钩服务制度。针对一孩生育服务证取消后可能信息不明、服务缺失问题,采取民政、公安、卫计业务信息共享,干部进村入户采集,当事人办事信息收集等三种途径,提高信息准确率。建立卫计人员联系挂钩服务制度,确保每一个需要服务的对象都能获得正常的孕期保健及咨询服务。

二是强化资源整合,建立“两检合一”制度。利用县乡卫生计生机构合并有利时机,整合部门资源优势,建立婚检与优检“合并”、环情孕情检查与生殖保健服务“合一”,精简服务环节,方便群众参与。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建立监管制度。日常监管:县卫计局原办证人员每天通过网上办证系统对各乡(镇)再生育审批进行日常监管,指导依法办证,防止错办证、办错证。考核监管:将办证情况列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规范再生育审批管理,提高群众满意率。社会监管:在县乡政务中心和计生服务网站设立计生办事窗口,全面公开生育服务证改革措施,办证流程、时限、需提交材料等信息;乡(镇)每月将再生育审批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管;县级将全县再生育审批名单在长汀阳光计生网上服务大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网上投诉举报窗口及电话,接纳群众意见。

四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的证件自然无效,由发证乡镇撤销。造成违法生育的,按《省条例》规定收社会抚养费,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对违规办证的工作人员,按照“谁核准、谁负责”制度予以处理;对在办证过程中刁难群众的,或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办理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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